关于社保的话,就是你现在新的单位帮你开始在苏州缴纳后,你可以要求苏州社保开具你重新缴纳社保的证明,然后回南京的社保办理转到苏州的手续,原来缴纳的都可以转过来的。至于档案的话,要求你新的单位开具调档函,那么可以把调档函给原来单位,原来单位会寄到你的新单位的,这个不能经你本人手的。
是的,新开帐号,苏州这边就可以出具证明,你重新开始缴纳社保了。就可以转过来了。
调档函的开具你的新单位的人事应该了解的我想。
1、五险暂时只能转移养老,医疗暂时细则还没有出台,不能办理转移。建议你等细则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2、档案需要通过你们单位所在的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开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调档案。到时候以邮寄或者机要的形式寄到现在的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
转移的手续: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你还需向两地的社保局12333进一步咨询确认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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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如何将南京的社保转到苏州》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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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关于社保的话,就是你现在新的单位帮你开始在苏州缴纳后,你可以要求苏州社保开具你重新缴纳社保的证明,然后回南京的社保办理转到苏州的手续,原来缴纳的都可以转过来的。至于档案的话,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