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谢丹儒
摄影丨先知书店
1.
初读《燃灯者》,我盯着腰封的那一句话看了良久,着实震撼,着实费解,也着实新鲜:
“无声者的声音,自觉者的觉悟,主音外的雅歌。”
我不懂啊。
无声者何以冒出来声音?自觉者的觉悟,何必提及自觉者,只是谈论觉悟有何不可?主音外的雅歌,就更甚了,雅歌何以不是主音?
难道是故弄玄虚?这明明是自相矛盾嘛。或者是为了博人眼球?可这些哪个又是人们真正关心的。难不成“腰封”就是“妖风”,若是如此,旁边又何必多此一举添上陈嘉映的解读呢?
“越胜带着那段异常的历史出现在我们面前。那是个险恶的时代,唯因此,友情来得特别真,特别重;那是个贫苦的时代,倒仿佛因此,人不得不有点儿精神。越深心里,这段历史浓重得排解不开,唯在这种历史感的簇拥下,他笔下的人物才那样饱满。”
如此一来,似乎更加矛盾了。
这以一贯以来的编辑的作风,或出版界的作风,显然是不能够的。他们的专业不允许他们这般捉弄,他们的情操不允许他们这般矛盾。难道是别有用心?那就更不应该了!
直到我将腰封翻过来,看到那段——
“燃灯者昭示出的乃是黑暗中的光亮,寒夜里的暖意。这代知识人高迈的风骨、超拔的心性,已为现世所遗忘、权贵所鄙薄,却在问道、求善者心中长存。”
深以为然的同时,这才恍然惊觉,恍然大悟。
再读书中内容,读《辅成先生》,读《聊与梅花分夜永》,到《渎神于缺席》、《若有人兮山之阿》、《骊歌清酒忆旧时》,若还不懂,那大概是因为缺少哲学相关的见识,又或是没认真读的缘故吧。
直到这时,若还不懂“腰封”的要义,那就真是白读了。
2.
无声者的声音,这“声音”是言行举止呀,是以身教以言教,却不是以肤浅的言谈、喧闹、词语或大声喧嚷,这是以心,以灵魂,以文,以思想,在发声啊!
“古往今来,常有人在高台上向群众大声激昂地讲经书,背条文,深刻玄妙。而我总爱低着头,看看他们的心胸是否也有跳动?不幸,我常常是失望的,有些人的话每每不是从心坎里发出的,而是从喉管里发出的。”
自觉者的觉悟,何以自觉者,又何以称之为“觉悟”呢?那是对自己清醒的认知啊,是“知己无知”,是知士者之困境:士“志于道”,士“从道不从君”。读书人,知识分子,独见思想,是“我的王国不在此世”,是独立人格,是寂寞,是爱和美,是守卫和自由,是对信仰的坚守啊。
“贫乏的心灵觉不出贫瘠的语言,壅塞于途的闲言、高台之上的喧哗,往往会被视作丰裕的明见。终于,轻肥的言语遮蔽起苦寻的真知,像波舒哀所言‘我想给你们的肉体创造其精神,谁知你们连精神都充满肉欲’。”
主音外的雅歌呢?这是多么讽刺,多么沉重,又是多么高雅啊!
“赵越胜为燃灯者立传,为思想找寻薪火相传者,也为这个价值与情操全面失守的世界留下了一声沉重的叹息。”
言及此,欲泣还诉:这是怎样的人呢?燃灯者,你燃灯,照亮他人,守夜者,你又何曾想过自己?
《朱安,一生欠安》中说:“先生一生,撰文不计其数,却没有一个字是关于我,何其悲凉,时间都在他人笔尖上,独独把我遗忘。”
不,我想说的是,尽管情形是类似的,然而这个“我”,意义却大不相同。《朱安,一生欠安》说的是他人,而《燃灯者》是燃烧“自我”,牺牲自我,是无我,是为后人言说,这是何其伟大,何其高尚,又何其讽刺呢?于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宿命,读书人、知识分子的宿命,这是何其寂寞呢?!
幸运的是,还有人在守候,而只要有人守候,就有破晓的可能!
3.
“我爱真理,但我更爱朋友”,越胜当年如是说。
“其实,爱人,才能爱真理,才有真理。”陈嘉映如是说。
那是怎样一个险恶的时代呢?
“1966年年中爆发‘文化大革命’使中国大陆陷入空前的灾难,一代年轻人精神上的愚昧、狂热、野蛮暴露无遗。”
“事实上,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许许多多的年轻人因为思想探索遭到镇压,有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有的赔付了青春年华,贻误了终身前途。”
陈友鱼如是说。
《燃灯者》,燃灯者在佛家是指片语可开悟人的觉者。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皆可为燃灯者。
辅成先生,无疑就是这样的燃灯者,而且是燃巨烛之人。然而,赵越胜又何尝不是这样的燃灯者呢?
“薪尽火传,记忆文字所燃烛者,不正是‘火传’的仪式吗?”
“是知灯者,破愚暗以明斯道。”
鲁迅先生曾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可是,“能够代周先生剖白心迹,而将其理想和追求记录、传达于后人,令其薪火不绝者……”
就是这样一个人——“率性,爱家人,重友情,劳作之余,以音乐、诗歌为伴,说到读书,依旧眉飞色舞,不改其乐……”
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差不多与写作绝缘。然而,他终究还是写下了这些文字,这是,他心中的火焰从未熄灭呀!
梁治平如是说。
这一个个挚友,良师或益友,他们何尝又不是“知灯者”呢?
“薪火相传,这我原先也是知道的,有人也曾点亮过我心中的烛。然而我还有一问:那火种是怎么得来的?读越胜文,我终于是想明白了:人类这个物种自来有‘盗火者’在。‘盗火’并非普罗米修斯一次就完成了的行为,人世间每一次火的传递,都是一次传递双方共同进行的‘盗火’。不是吗?越胜笔下的‘燃灯者’辅成先生,连同越胜本人,其实也都是‘盗火者’。”
你与我呢?那些为这个价值与情操全面失守的世界留下一声沉重的叹息的人们,那些还在执着于不计功利的精神追求,言说更高价值的存在的人们,我们是否也该叹息,或守夜呢?
诗人朱赢吟咏道,“你点亮了等,我才开始恐惧黑暗。”
赵越胜接着说,“正因为体会到此一恐惧,我们才奋起争取光亮。”
那么,我们呢?
4.
他问道:“如果现实社会中人人撒谎,诚实就只是幻想吗?”
燃灯者们恰恰在此,以自己的学识,修为,友谊和献身精神,实践着教人趋向善好的活动。在士林凋残、斯文扫地的年代,他们高贵的人格便是那盏放在台灯上的灯,“照亮了一家人”。
因为他们,我们才不至陷入只见人群不见人物的空虚。
因为他们,我们才不至在黑暗的荒原上载歌载舞。
《马太福音》中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下,就照亮衣架的人。”
先生就是一盏放在灯台下的灯。
赵越胜何尝不是?
那一名名挚友、读书人、知识分子:陈嘉映、徐友渔、梁治平、张志扬、朱正琳、周国平,以及读这些文字,在莞尔与凝重、欢悦与沉郁之间,又被一次次地感动和启悟的人们,他们,你们,我们,他们,又何尝不是?
能不能介绍一些政治学和行政管理专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的博客地址?
1959年,生于湖北孝感
1975年7月-1978年9月,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
1982年9月-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外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
1984年,加入“文化:中国与世界”丛书编委会,该编委会由甘阳任主编,苏国勋、刘小枫任副主编,成员还包括有王炜、王炎、赵越胜、周国平、陈嘉映、陈平原、徐友渔、陈来等
1985年7月-1993年6月,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1986年-1988年,为《读书》杂志撰写专栏文章
1988年9月-1989年1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访问学者
1989年2月-1989年4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2年9月12-14日,赴哈佛大学东亚系作研讨会报告“文化中国:诠释与沟通”(Culture China: Interpre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1993年6月-1998年9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专职研究,并任该所研究员至今
1995年12月,赴香港大学法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行政法学系中国法课题组访问并讲演
1995年-1998年,创办并主持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任该中心主任至今;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族学研究所等机构轮流组织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会议(清华大学)、系列讲演(政法大学)
1996年,《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版,1996
1996年2月,赴澳门作大会报告“走向法律全球村?非西方文化背景下的西方法”(Towards a Legal Global Village? Western Law in Non Western Cultural Contexts)
1996年10月9-11日,赴日本东京、京都作大会报告“第4次神户讲座暨第1届亚洲法理学研讨会:变化世界中的法律:亚洲的抉择”(The Fourth Kobe Lecture being The First Asia Symposium in Jurisprudence:“Law in Changing World: Asian Alternatives”);13日,赴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部讲演
1996年-2002年,与贺卫方主编“宪政译丛”,11种,北京三联版。详见下文“作品提要”
1996年至今,主编“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丛”,已出10余种,中国政法大学版。详见下文“作品提要”
1997年,《梁治平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版,1997
《法律解释问题》(编),法律版,1997
《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校),北京三联版,1997
1997年11月13日,赴葡萄牙里斯本独立大学(Universidade Autonoma de Lisboa)作讲演会报告“中国法律发展趋势”(Trends of evolution of Law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5日,赴西班牙巴塞罗那独立大学(Universitat Autonoma de Barcelona)作同一主题的讲演会报告
1997年-1998年,编“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通讯” (《法学》杂志);为《南方周末》报撰写专栏文章
1998年,《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合编),法律版,1998
《书斋与社会之间》,法律版,1998;第二版,2002
1998年4月,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EHESS),访问教授。8日,14日,25日,在该院中国中心讲演
1998年6月14-17日,赴北京作研讨会报告“儒学论人性与人类尊严”(Confucianism on Human Nature and Human Dignity)
1998年7月10日,赴意大利Salerno-Ravello作大会报告“法的概念与人权:东西方比较”(Concept of Law and Human Rights:Comparison Between East and West)
1998年9月-1999年6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访问学者。1998年10月1日,在该院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与张伟仁教授对话并撰文“中国法律传统与法律文化:与张伟仁教授对话”[Conversation on China's Legal Tradition and Legal Culture (with Professor Chang Weijen)]
1999年,《大自然的权利》(校),青岛版,1999
1999年3月-10月,赴美数所高校巡回讲学。3月23日,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讲演;3月27-28日,赴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作大会报告“当代中国法律发展”(Conference on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Development);4月13日,再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讲演;4月30日,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国际关系学院作研讨会报告“当代中国宪政主义研讨会”(Symposium on the Constitu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5月10日,赴加州大学洛杉玑校区中国研究中心讲演;8月8-22日,赴加利福尼亚州Santa Cruz,受邀参加“技术与人类发展研讨会”(Workshop on Technology and Human Development);9月21日赴耶鲁大学法学院作课堂讲演“中国法”(Chinese Law);10月18日,赴纽约大学法学院作大会报告“中国法律与发展50年”(Timothy A.Gelatt Dialogue on Law and Development in Asia:“50 Years of Law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1999年10月-2000年7月,高等研究院社会科学部(美国,普林斯顿),研究员。1999年10月21日,在该部作“午餐讲演会”;1999年11月16日,在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院(Woodrew Wilson School)作课堂讲演“中国政治”(Chinese Politics);1999年12月1日,在高等研究院社会科学部的人权研讨会上作主题报告;2000年2月24日,赴华盛顿大学(美国,西雅图)东亚系讲演;2000年3月27日,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讲演;2000年4月12日,在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讲演;2000年4月20日,赴Rowan大学(新泽西州)法律系讲演;2000年5月22日,赴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作会议报告“中国宪政的本土根源”(The Indigenous Roots of Chinese Constitutionalism)
2000年9月-2001年6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0年10月26-28日,赴意大利佛罗伦萨作大会报告“法典:世纪末的反思”(Codes: A Reflection at the End of the Millennium);2000年10月30日,赴纽约大学法学院,受邀出席 “中国法的现代化”(The Modernization of Law in China)研讨会;2000年11月9日,在哈佛大学法学院作课堂讲演“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Role of Law in Chinese Society);2001年3月1日,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讲演(Ritholz讲座)
2002年2月-5月,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2年4月1-4日,赴香港城市大学作论文报告“社会网络与市民社会国际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Networks and Civil Society)
2002年5月13日,赴香港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暨香港大学法学院作学术报告“一港两制:新界的土地、人民与法律”
2002年5月18-19日,赴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应邀评议“德沃金教授法律哲学研讨会”
2002年7月,与吴敬琏、江平等成立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任该所所长至今
2002年-2003年,赴美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制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而召开的多次政府间专家会议
2003年11月28-30日,在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主持“国家、市场、社会:当代中国的法律与发展”学术研讨会
2004年至今,《洪范评论》(杂志执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版,详见下文“著、编、译”
2005年10-11月,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访问学者
2006年7月22日,赴北京作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合聚讲坛”第二讲主讲嘉宾发表讲演
中国文化研究所,北京大学:刘军宁
中国人民大学:张鸣
社科院:刘海波
中山大学:任剑涛
南京大学:顾肃
中国政法大学:丛日云
徐友渔,王占阳,邓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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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雷雅号的签约作者“纯呀”!
希望本篇文章《徐友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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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不管天光打开,还是烛火掩映,清醒的灵魂总守候着,只要有人守候,就有破晓的可能。”——赵越胜,《燃灯者》。 作者丨谢丹儒 摄影丨先知书店 1. 初读《燃灯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