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1. 表格为一张A4纸,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建议除签名和盖章外全部打印。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5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4-2015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同一班级的学生必须采用同一评选范围。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成绩超出10%,在30%以内的学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
山东大学2022年华罗庚奖学金条件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简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合并设立,统称为莆田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全面领导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评审委员会还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提出评审意见。
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年级要求:
(一)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我校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者;
(六)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同年级同专业40%以内且参评当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40%,但在60%以内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秀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有关权威刊物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技能竞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职业规划类、教学技能类大赛,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造发明、创新创业成果方面取得优秀成绩,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是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市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填写“主要演员”。
7.获福建省最美学生、福建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等省级荣誉称号。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
(二)上学年出现不及格科目者;
(三)上学年社区文明分低于基本分者。
第四章?评 审
第九条?同一学年度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十条?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每年九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下发评选通知,将评选名额下达给各二级学院。
(二)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通过福建助学APP系统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综合测评情况,对照评奖条件,提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建议名单,通过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本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确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获奖学生初步名单汇总整理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省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在收到上级部门拨付的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之后,应及时发放给学生,并颁发证书,材料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研究生政审表里“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一栏 自己写还是学校写
为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学校已启动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申报,确保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领导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原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3)学业奖学金等级设置一般不超过三等,超出等级不予发放获奖证书。
三、山东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山东大学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计划分配表》(附件1、2)
四、评审程序
1.各位研究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原则上进行实名投票(票数须超半数),产生研究生校长奖推荐人选及其他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3.研究生校长奖,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4.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院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5.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评审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2)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比;(3)“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4)“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
2.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4.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需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5.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六、评审工作安排
1.校长奖(具体材料报送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学业奖学金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含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山东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计划分配表》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五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额度。
3.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
(1)申请奖学金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导师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学院评审。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山东大学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计划分配表》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五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4.材料报送
10月24-26日8:30-11:30&14:00-17:00,学院汇总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者名单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研究生《山东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经学校备案盖章,由学院放入相关研究生人事档案。
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拟获奖者名单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盖章后,相关研究生《山东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由学院放入相关研究生人事档案。
5.系统开放时间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报审核菜单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10:00至2022年10月26日11:30。
研究生政审表里“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一栏是学校写;
在中国,研究生分为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位类型的不同,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型研究生两种。
学术型研究生一般是指拥有学术型学位的人员,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专业型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财政政策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将为研究生特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学金将惠及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包括1万名博士研究生,3.5万名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就硕博连读研究生也有明确的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将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而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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